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爱心助学事业的深入开展,关爱和帮扶农村(社区)贫困家庭、下岗困难职工家庭和新莞人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大力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营造和谐的氛围,团市委将联合东莞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展“爱心助学阳光行”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物色一批家庭贫困学生,在“东莞阳光网”上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生条件
(一)受资助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所在家庭人均经济月收入低(即居民低于600元/人*月,村民低于500元/人*月);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支持其上学;
6、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二、上报时间
2007年9月9日前
联系电话:22861123
附件:1、东莞市爱心助学行动助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