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卓越班学生选拔和退出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
为切实推进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规范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班(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班)的管理,确保卓越计划班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选拔和退出机制
1、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在大二下学期末进行。按照学校规定的班级标准人数,在相同专业中选拔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
2、在三年级结束,根据退出条件,对不适应卓越计划班学习的学生实行强制退出,退出的学生人数累计比例一般为标准班人数的20%。第八学期毕业资格审核时,不符合卓越计划班毕业规定的学生,退回该专业普通班,根据相关专业要求,参加毕业资格审核。
3、允许学生自愿申请退出卓越计划班。
4、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
5、选拔方式、条件
①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加入卓越计划班人数统计,确定开班数量,按报名学生大一学年的专业综测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生学业综合表现,择优录取(若遇同分情况,优先录取学业成绩排名高者)。
②报名学生在校期间未出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处分等情况。
③如有面试或项目考查环节的,需综合考虑相关环节成绩,但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
④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反馈则报学校教务部备案。
6、退出条件
①考试违纪或受其他纪律处分者;
②必修课不及格门数2门及以上者;
③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退出人数比例过高时可放宽到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
④因考研等原因不能到企业完成岗位实训的;
⑤达不到卓越计划班毕业要求的;
⑥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的(不含参军入伍);
⑦其他不适合留在卓越计划班继续学习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并报教务部批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应退出卓越计划班,退出名单确定后报教务部备案。
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1、退出的学生原则上返回本专业普通班学习。退出前、后两者培养方案共有的核心课程需补修。
2、有普通班和卓越计划班两个阶段学习经历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必修课分不同阶段按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选修课总学分需满足普通班与卓越班两者的最低学分要求。
3、退出卓越计划班的学生有不及格但总评成绩达到55分的课程,如果该课程考试与普通班不是相同试卷,且不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则该课程成绩可转换为60分。总评成绩低于55分且属于普通班的必修课程,可参加普通班重修考试(含初修重修、跟班重修)。退出卓越计划班之后,专业选修课原则上需按照普通班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如果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够,可选修普通班或卓越班的专业选修课程,但不能选择和已修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机械工程学院卓越班学生选拔和退出实施细则》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废止。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