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学校为推进和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工作,通过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创院”)向省教育厅申请专项招生计划。现征集2026年度产教联合培养专项(国创院)招生计划,请拟申请该招生计划的导师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填报。
一、项目介绍
国创院依托我校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卓越工程师,由省教育厅安排专项招生计划。本计划以我市企事业单位项目需求为导向,通过校企双向配对,实现“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的项目合作,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进入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在产业一线提升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解决工程问题能力。
根据计划要求,开展卓越工程师产教联合培养必须依托东莞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项目,研究生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后,第二、三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二、政策支持
根据国创院政策,参与合作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联合培养(非专业实践)研究生,可享受相关财政补助。优先支持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
生活补助:(1)参与上述合作企业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2)参与上述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补助时间不超过10个月。
其他政策:每年往返高校一次的费用;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等(具体政策以国创院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三、推荐名额
本培养单位将根据2025年所执行的产教融合培养专项计划数至少上浮50%进行推荐。
执行专项计划的校内导师应具有2026年招生资格,且在落实2026年产教融合招生名单时,只能依托本次征集入库的企业培养。
四、填报要求
(1)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专项申请:请申请该计划的导师填写附件1《2026年度产教融合(国创院专项)联合培养硕士招生需求汇总表》,于11月3日(周一)结束前发送至鲍艳艳OA邮箱,或直接填写到在线表格,学院汇总审核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
(2)“省工程硕博”专项申请:请申请该计划的导师提交附件2《2026年国创院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征集表(填写后企业盖章)》,于11月3日(周一)结束前发送电子扫描版至鲍艳艳OA邮箱,并同步提交纸质版1份,学院汇总审核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