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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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6月批次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点击数:

各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及2023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2026〕7号)要求及《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莞工研〔2024〕12号)文件要求,2026年6月批次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研究所提交答辩公告-5月11日至5月17日

各研究所所长统筹所内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允许答辩人数较少的研究所联合组织答辩,答辩人数超过10人的研究所可依实际情况分为多个答辩组分别进行答辩。

各答辩组自行联系组织答辩委员会,并于答辩前至少7天提交《研究生毕业答辩公告信息》(附件1),学位点将公告信息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并备案,答辩委员会组织要求如下:

1.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或以上(总数为单数)本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校聘副教授、校聘教授)的专家组成,一般包含3名校内专家、1名其他高校专家以及1名行业专家(行业专家须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内专家或其他高校专家担任,且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行业专家不可担任主席。

3.学位申请人导师(包括校外导师)可列席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作为该申请人答辩时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在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时进行回避。

4.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没有表决权。答辩秘书应按时参加答辩秘书培训,明确答辩流程。学位申请者不得参与或代办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5.答辩委员会专家、学位申请人和答辩秘书必须到答辩地点线下参会。

二、正式答辩-5月30日前

答辩秘书协助答辩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依据申请人学位论文撰写水平及现场答辩表现给出答辩意见和答辩决议。

答辩流程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程序》(附件2)。

学位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准备电子版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和《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意见修改说明》(由答辩秘书提前7天发给答辩委员会专家);

2.申请人准备汇报PPT,纸质版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意见修改说明》5份、专家评阅书1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审批表》1份;

3.按答辩秘书要求准备其他事项。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6月5日

申请人按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1-8项),所有材料应内容完整准确,印刷清晰,签名完整,装入档案袋(将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申请人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将材料提交至12A301,终版论文、中文摘要及修改说明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学位点将逐一审核学位材料,依据《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莞工研〔2024〕12号)文件要求,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上会。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位申请人应整理自己的科研数据及科研原始材料,并提交给导师进行备份,确保科研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备查。

学位工作各项流程均在系统中设置时间截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按时完成。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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