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莞工研〔2020〕1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机械工程学院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公共学位课的考务安排由研究生处负责,其他课程的考务安排由学位点负责,并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任课老师确定好考试时间和监考教师后,由研究生秘书预约考试教室。
二、考试要求
1.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统一为考试。非学位课的考试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和程序设计等方式。
2.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复率不超过30%.难易度相当的试题(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试卷模板请见附件1),由文印室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卷备用。
3.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若采用的是百分制,默认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三、考试组织
1.任课教师提前一周将考试试卷及填好的试卷文印单(附件2,要有系主任签字)送至12A205-2进行文印单盖章和试卷密封,然后送至文印室6D104。考试前任课教师到文印室取回试卷,并提前下载打印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附件3)。
2.任课教师至少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和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带至考场,其他监考教师须至少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任课教师回收试卷时连同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一并回收。
3.监考教师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并在考试过程中做好监考记录,若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巡考员和研究生处(联系电话:22862395)。
4.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5.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安排专人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试,若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
四、成绩提交
(1)提交成绩,应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应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s://yjsgl.dgut.edu.cn/home/login)录入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的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录入。成绩录入路径:首页-教学管理-学生成绩录入。
(2)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位点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处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五、教学档案整理
(1)教学总结与思考。任课教师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提交路径:首页-教学管理-教学总结录入。
(2)考核资料:若为考试课,应按照试卷装订册封面说明装订试卷;若为考查课,应按照《XXX》课程期末考核资料(附件4)要求将考核资料装入档案袋。
(3)教学档案:所有课程均需要《XXX》课程期末教学档案(附件5),应按照文件要求装订相关资料。
(4)具体详见研究生课程教学材料归档说明(附件6)。
请各任课教师及研究生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试卷模板
2. 新版-试卷文印单
3.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
4. 《XXX》课程期末考核资料
5. 《XXX》课程期末教学档案
6. 研究生课程教学材料归档说明
机械专业学位点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