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度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  更新时间:2023/09/12 10:42:49 访问量:  

各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为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5日-9月27日。

三、考核组织要求

各研究所成立5人的专业实践考核小组(人数较少的研究所可与其他研究所共同组织考核),组长由该专业领域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知识掌握、能力提升、素质养成以及取得成效等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成绩。

四、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通过”,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考核小组内学生人数的20%,考核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即为“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五、考核流程

(一)9月15日前

1、研究生检查专业实践计划是否已提交并通过导师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提交路径: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提交。

2、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保存月度小结并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低于 5000字,内容应包括专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不足之处等。研究生月度小结保存路径: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月度小结-保存;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提交: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

(二)9月15日

研究生校内导师及校外导师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导师审核:导师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审核/专业实践考核审核。

(三)专题汇报三天前

各考核小组的专业实践考核秘书将《2023年度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公告》(附件1)发送给学位点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将答辩分组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

(四)专题汇报当天

1、研究生将《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考核小组规定的其他相关考核资料交给专业实践考核秘书。

2、各考核小组按专业实践考核公告安排进行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工作。

3、考核优秀者填写《2021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成果总结》(附件2)并发送给专业实践考核秘书。

4、专业实践考核秘书整理考核结果及《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五)专题汇报结束后三天内

各考核小组的专业实践考核秘书提交考核结果材料,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研究生秘书,纸质材料交至12A205-2:

1、将《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3) 、《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分表》(评审老师签名,附件4)合并为一个PDF。

4、《2021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成果总结》(电子版,附件2)。

3、《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六)9月28日

学位点录入专业实践专题报告结果并进行公示。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2日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