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导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莞工研〔2019〕4号)文件要求,2023年夏季小学期及秋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二、工作内容
(一)11月27日-11月29日。教师/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和核对个人所属学院信息、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量,如有异议的在上述日期前向学位点提出。(核对时间段:23年夏季小学期-23年秋季)
(二)11月30日。研究生秘书导出“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供教师/导师作最终核对,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版。
(三)12月1日。教师/导师到学院办公室12A205-2确认签字。
(四)研究生秘书检查教师/导师签字后,盖学院章,报送至研究生院。
教师/导师修改所属学院信息途径:个人管理-所属院系-保存。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开始学期-截至学期(核对时间段:23年夏季小学期-23年秋季)。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学位点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