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1.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
2.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统一为考试。非学位课的考试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和程序设计等方式。
3.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两份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且难易度相当,由文印室(6D104)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卷备用。
4.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若采用的是百分制,默认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5.任课老师应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在系统完成成绩提交,学生进行评教后方可查看自己的成绩。
二、试卷印制
1.试卷采用统一模板《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试卷模板》(附件1),用A4纸打印。命题人员应认真核对,避免错漏。
2.填报《试卷文印单》(附件2),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同试卷一起报送学位点进行审查、密封、送印。
3.命题、审查、印刷和试卷保管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
三、考试组织
1.任课老师应在考试前从文印室(6D104)取回试卷并打印《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附件3)。
2.考试前任课老师需自行另外联系一位监考老师,于考试当天一同监考。
2.任课教师应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和《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带至考场,其他监考教师须至少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
3.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考试正式开始后学生不得离场;凡离开考场者视为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学生可在座位上举手询问,但不得询问试卷中具体试题的问题。
4.监考教师须在考前5分钟核查考生身份,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纠正,监考教师应在《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上做好监考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位点。
5.考试结束时,任课老师清点试卷数量并检查《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监考记录表》,确认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场。
6.学生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
四、考查组织
任课老师依据课程需求选择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和程序设计等),并依据课程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和评阅,考核资料需整理后保存归档。
五、批阅要求
(按教务处的试卷批阅要求)
1. 试卷批阅使用红笔,每道题计正分填写在各题得分框处和卷首得分汇总框,得分汇总框评分人处须评卷人签名;若整份试卷由多个评分人共同评阅,则得分汇总框处每道题都需要评卷人签名。
2. 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考核资料使用红笔批注和打分,总分处须评阅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 若批阅过程中有涂改,涂改处也需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六、教学材料归档清单
v 考试科目:
试卷册
可提前取走封面进行填写与整理,顺序如下:
(1)课程教学大纲(有负责人签字)
(2)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依据)
(3)《学生成绩单》(网上提交成绩后的打印件,须有教师和审核人签字)
(4)期末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期末考试试卷(按学校阅卷要求评阅,试卷按《学生成绩单》姓名顺序排列)
(6)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附件3)
v 非考试科目:
期末考核档案
按以下顺序依次放入档案袋中:
(1)期末考核档案封面(附件4)
(2)课程教学大纲(有负责人签字)
(3)平时成绩登记表(应有依据说明)
(4)学生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成绩后的打印件,须有教师和审核人签字)
(5)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6)考核资料等(考核资料若为论文、报告等请打印纸质版,若为其他电子材料请将电子材料存到U盘,并在U盘上做好标记装入档案袋)
七、成绩、教学总结与思考录入方式
1.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应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s://yjsgl.dgut.edu.cn/home/login)录入成绩。
2.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的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录入,成绩录入路径:首页-教学管理-学生成绩录入。
3.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位点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4.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教学总结与思考,具体提交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首页-教学管理-教学总结与思考,可参考教学反思参考模板(附件5)撰写。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试卷模板》
2.《试卷文印单》
3.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记录表
4.期末考核档案封面
5.教学反思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