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计算办法》(莞工研〔2024〕8号)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三)培养评审工作量计算方式
研究生院按照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核算培养评审工作量总额,学院依据答辩公告核算各研究所培养评审工作量总额,各研究所根据研究生培养评审工作实际承担情况自行分配。
二、工作程序
请相关教师于2025年1月3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若核对数据有问题请于1月3日结束前反馈给研究生秘书鲍艳艳,并于1月6日前到12A205-2签字确认,无法现场签字的请通过OA系统发送“我已确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24年夏季小学期至24年秋季学期的工作量。”至鲍艳艳OA邮箱。
核对无误后,学院将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4年夏季小学期-24年秋季;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24年夏季小学期-24年秋季。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