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贯彻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按照《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莞工研〔2020〕11号),现组织开展我院新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下称“专硕校外导师”)的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申请人实际所从事的行业或专业必须为机械相关或相近领域。
(二)申请人应来自于行业产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广东省内的企事业单位。
二、遴选条件
本次专硕校外导师选聘的基本条件,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第三条执行。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了解国家、省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身体健康,退休前至少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三)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热心在我校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够对培养全过程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
(四)专硕校外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硕士学历者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3.本科以上学历,在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干部,承担/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五)拥有专利成果及掌握企业关键技术人员优先。
(六)熟悉机械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6日前
申请人向学位点提交《东莞理工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与申请表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提交方式:点击链接(https://jsj.top/f/ZfLY66)在表单中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东莞理工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须有所在单位盖章)及佐证材料。
(二)5月26日前
由学位点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符合申请条件人选进行审议、表决后,将通过审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学位点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学位点报送研究生院。
(三)5月28日前
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备案。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表中所列成果,申请人应为主要完成人。
2.学位点将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实践工作经验和指导能力为重点,择优选聘。
3.本批次机械学位点所推荐的专硕校外导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比例不能低于30%。
4.学位点在选聘专硕校外导师的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在3年内不再接受其校外导师资格的申请。
5.学校将为通过遴选的专硕校外导师颁发聘书并予以聘任,聘期三年。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