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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发布单位: 更新时间:2014/08/11 22:56:20 访问量:

2012—2013学年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doc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资料粘贴单.doc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doc网上申请粘贴表.doc

 

申请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一份(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页,2012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分别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6.学生成绩单(2012级新生无须提供,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所有需准备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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