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机械工程学院卓越班学生选拔和退出实施细则2020

发布单位: 更新时间:2020/10/12 11:00:53 访问量:

机械工程学院

卓越班学生选拔和退出实施细则

 

为切实推进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规范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班(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班)的管理,确保卓越计划班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选拔和退出机制

    1、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拔在新生入学正式上课前完成,按照学校规定的班级标准人数,在相同专业中选拔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

    2、第二次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完成(受课程安排影响的专业允许推迟到第二学期末进行),先根据退出条件让部分学生退出卓越计划班,再按退出人数等额选拔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

    3、在一、二、三年级的每学期末,根据退出条件,对不适应卓越计划班学习的学生实行强制退出,退出的学生人数累计比例一般为标准班人数的20%

    4、允许学生自愿申请退出卓越计划班。

    5、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

    6、选拔流程。

    第一次选拔:宣传动员、解读选拔规则学生报名面试或项目考查(必要时)录取公示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二次选拔:发布补选通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项目考查(必要时)录取公示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7、选拔规则

    第一次选拔:根据报名学生生源地人数比例分配录取名额(名额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分配),然后按报名学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有面试或项目考查环节的还需综合考虑相关环节成绩,但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

    第二次选拔: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绩点)择优录取,如果有面试或项目考查环节的还需综合考虑相关环节成绩,但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

  2. 退出条件

    1、考试违纪或受其他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不及格门数2门及以上者;

    3、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退出人数比例过高时可放宽到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

    4、因考研等原因不能到企业完成岗位实训的;

    5、达不到卓越班毕业要求的;

    6、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的(不含参军入伍);

    7、其他不适合留在卓越班继续学习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并报教务处批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应退出卓越计划班,退出名单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3. 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1、退出的学生原则上返回本专业普通班学习。第三学期(含)前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在退出后一周内可申请转入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习。如需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则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年转专业的通知要求执行。

    2、退出卓越计划班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的学生错过修读的必修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选修课学分要求按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执行;已修完的相近课程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免修,并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仅限机械工程学院院内)。

    3、有普通班和卓越计划班两个阶段学习经历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必修课分不同阶段按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如果在转入或退出之前已修过相关课程学分,则可以申请免修,并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普通班和卓越班均有的专业核心课程必须修满,并需满足工程认证相关学分要求;选修课总学分需满足普通班与卓越班两者的最低学分要求。

    4、涉及课程补修的,学院需在学生转入或退出卓越班后一个月内,向学生下发课程补修通知书。

    5、退出卓越计划班的学生有不及格但总评成绩达到55分的课程,如果该课程考试不是与普通班统一考试,且不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则该课程成绩可转换为60分。总评成绩低于55分且属于普通班的必修课程,可参加普通班重修考试(含自学重修、跟班重修与毕业重修)。退出卓越计划班之后,选修课原则上需按照普通班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如果选修课学分不够,可选修普通班或卓越班的相关选修课程,但不能选择相近课程。

    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机械工程学院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实施办法》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废止。


                                                                                                                                      2020年9月22日